中小学校的设计规范要求应该遵循下列原则,1、满足教学的功能需求;2、要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与成长;3、具备国家规定的防灾避难能力;4、坚持以人为本、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。
作为安全防范的重要设备,
护栏产品的相关要求也在不断更新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》规定:“中小学校的外廊栏杆(或栏板)的高度不应低于1100毫米,栏杆不应采用易于攀登的花格衬。室内楼梯及水平栏杆(或栏板)的高度不应低于900mm。”由此看来,在校舍建设过程中,室内楼梯扶手的高度均不应低于900mm,室外楼梯扶手的高度均不应低于1100mm。
上人屋面、外廊、楼梯、平台、阳台等临空部位必须设防护栏杆,防护栏杆必须牢固,安全,高度不应低于1.10m。防护栏杆最薄弱处承受的最小水平推力应不小于1.5kN/m。上人屋面栏杆的高度应从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,当上人屋面、外廊、楼梯、平台、阳台等临空部位的栏杆扶手以下有可蹬踏部位时,扶手高度应从可蹬踏部位顶面起计算。
现行国家标准《建筑结构荷载规范》GB50009—2001(2006年版)中规定了栏杆顶部水平推力的荷载为1.0kN/m。由于学生平日嬉闹或应急疏散时,集中挤压、推搡栏杆的人数常超过2人/m,本规范加大为1.5kN/m,并应加强对防跌落栏杆的构造及安装设计,以防拥挤时跌落。为保障学生安全,新增设本条,并确定为强制性条文。
作为专业的
护栏厂家,
鸿泰护栏秉持高质量求发展,高品质谋生存的战略,期待与广大客户建立良性坚固的合作关系。